据台湾《联合报》消息,新竹县有位小学六年级的男孩上网玩游戏时,用妈妈的信用卡购买“点数”,短短七天就花掉了三十万元新台币。家人收到账单后十分震惊,难以相信孩子竟如此大手笔。
据报道,一位徐姓女士近日收到信用卡账单时大吃一惊,忍不住惊呼“怎么会刷了三十万?”她仔细核对账单后发现,有连续七天每天都有两万元、三万元、五万元不等的消费记录,短短一周总消费额高达三十万元。询问之下才知道,原来是她上小学六年级的儿子上网玩游戏时,偷偷用她的信用卡购买游戏点数和储值卡,这让她差点气晕过去。
男童承认用妈妈的信用卡购物,他表示,在网上填写信用卡信息一点都不困难,卡号就在卡片上,而网络刷卡的验证密码,他猜测是妈妈的生日,没想到“一猜就对”,成功完成了购物。
徐姓女士认为网络游戏公司允许未成年人进行刷卡消费的行为缺乏法律效力,就此向新竹县消保官罗钧盛提出了投诉。
罗钧盛在协调过程中指出,根据相关规定,年满二十岁的人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而七岁以上、未满二十岁的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群,这类人群若进行买卖、签订契约等行为,必须经过家长同意,否则该行为无效;网络游戏公司应当建立能够辨识和过滤消费者年龄的机制,现实中很多未成年人使用家长信用卡进行消费的情况,绝大多数都未经过家长同意,同时法规层面也对未成年人的购物能力有明确限制。
网络游戏公司称,当下依旧难以对上网人群的年龄层进行过滤,而且他们还得和软件公司分成,没办法独自承担全部损失。经过沟通协调,男童家长也意识到自己在管教孩子方面存在疏忽,需要承担部分责任,最终双方都做出让步,以十五万元的金额达成了和解。
罗钧盛提醒家长,要多留意子女上网时的活动内容。如果家中有信用卡,需避免让孩子知晓卡号,也不要用生日来设置密码;他还建议网络游戏公司建立购物者年龄验证机制,否则一旦消费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相关官司可能会持续很久。